产假,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,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员均享有生产休假权利。而陪产假,即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,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、照料对方的权利。下面给大家讲解一下有关产假和陪护假的最新政策规定:
1、产假
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规定,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应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可增加产假15天。而且产假的时间随着各个省市的规定不同也是略有差别的,有的地方是四个月,有的地方甚至可以休更长的时间。
2、陪护假
目前,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,具体要看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实际规定,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。当然,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,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。如果状况特殊,比如生活困难,妻子实在无人照顾,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,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。
综上所述,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,通常各地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,通常是10-20天左右,也有7天的地方。休产假对于职业女性而言是非常正当的权利,并且是合理合法的,是符合基本道德规范的。
生育津贴发放标准
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,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,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,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。具体标准如下:
- 1.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,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,期限不少于98天;
- 2.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,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,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。
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不仅仅是女职工购买的,作为男职工也是要购买生育保险的。至于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,如果男职工的合法配偶怀孕生子的话,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其实男职工也是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保险待遇。